事关供热收费!宁县惠民供热发布公告
县城城区各热用户(单位):

2021-2022年度采暖期定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至2022年3月15日结束。现将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缴费标准
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:今冬明春采暖费收缴,按照宁发改〔2019〕228号文件执行,收费标准为:居民供热价格为17.00元/㎡,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0.00元/㎡;购买热量的小区及单位综合热价标准为:居民30.6元/GJ,非居民54.25元/GJ。
二、缴费方式
受煤炭市场影响,燃煤订购极其困难且价格持续上涨,为提早订购燃煤,保障供热工作进行,本采暖季收费模式更改为预付费收缴。县城所有热用户分户控制装置自上个采暖季结束后已全部关闭,缴纳今冬采暖费后自动开启。建议各热用户务于10月20日前缴纳采暖费,以免影响试水打压。
现场缴费:设立三个现场缴费点(地址后附),缴费时请携带房产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。
三、缴费时间
(一)集中收费时间:10月12日-10月25日
(二)各现场收费点营业时间:
老城区热源厂缴费点:早08:0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(周末不休)
滨河星城缴费点:早08:0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(周末不休)
政务大厅缴费点:周一至周五(早0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)
四、现场缴费地点
老城区热源厂缴费点:国道211与国道327交叉口西南角(临近高山堡村)
滨河星城缴费点:滨河星城换热站内(北滨河路与农贸路交叉处东南角)
政务大厅缴费点:政务服务中心供热收费窗口。
五、缴费须知
(一)采暖费缴纳后三天内,请热用户务必检查安装的分户热计量装置是否开启,若未开启请及时联系本公司。供暖前热用户需自行清洗室内管网、除污器等;并自行检验手动排气阀,排气阀损坏的要及时更换,以保障供热效果。
(二)历年欠费(滞纳金)的热用户,必须在缴清欠费的基础上方可缴纳今冬采暖费,予以供暖,否则不予供暖;同时本公司将起诉历年欠费热用户,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所欠采暖费。
(三)购买热量的小区及单位须于11月1日前一次性全额缴纳与上个采暖季热费总额相同的预付款,供暖结束后再行计算,长退短补。
(四)为保障供热工作有序开展,对2021年11月1日后、2022年3月15日前缴纳采暖费的热用户,按照全额收取,不进行减免。
(五)今冬无供暖需求的热用户,请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房产证原件(若无房产证则携带购房合同),至现场收费点进行报停登记,供热公司人员上门核实后方可报停。
注:因网络服务提供商政策调整,网上缴费方式暂不能使用,预计10月23日恢复正常,敬请谅解。
宁县惠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10月11日
作者/来源:二三里资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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